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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1934年,设伪洮南地方法院(相当于今中级法院)和伪洮南县区法院(初级法院)。伪洮南地方法院受理洮南、白城、镇东、安广、开通、瞻榆、突泉等县的民刑案件的第二审。洮南县区法院受理洮南县民刑案件第一审。洮南地方法院设院长1人,次长由日本人充任,另设审判官、书记官、法警若干人。洮南县区法院设院长、次长、审判官,均由洮南地方法院人员兼任。

     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5月15日,原洮安县人民法院,1987年改为洮南市人民法院,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洮南市光明南街1800号。全院现有在编人员85人,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0.6%,其中硕士7人,占总人数的8%。整体队伍呈现素质高,专业化倾向。历任院长为韦德新、李青山、潘国栋、高福才、刘助江、谢青春、王大军、石子宪。

机构设置

     洮南法院市区内现设有立案庭,刑事审判庭,民事审判庭、行政审判庭、办公室、政治部、审判管理办公室、执行局,下设福顺、万宝、黑水、大通、永茂、市郊六个基层人民法庭,共计个14部门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洮南法院近年年收案数量均在3000件以上,在全院只有85名干警的情况下,审判人员工作任务繁重。但是洮南法院坚持改革创新,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、审判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,所办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
所获荣誉

     近年来,洮南法院共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,个人二等功4人次;集体三等功3次,个人三等功7人。荣获年度司法统计先进单位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