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案点立案范围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:
1、院本部立案大厅负责办理洮南市区内的普通民事案件。
2、六个派出法庭立案点分别办理各派出法庭管片内的民事案件:
黑水法庭:向阳、二龙、车力、安定、增胜、福胜、玉米双胶场、洮府;
万宝法庭:那金、煤窑、胡力吐、东升、万宝镇;
福顺法庭:幸福、福顺、兴业、大庄马场;
市郊法庭:二龙、向阳街道;
大通法庭:大通、聚宝、蛟流河;
永茂法庭:野马、永茂、瓦房。
3、巡回审判点分布情况:
市郊法庭:二龙司法所;
大通法庭:蛟流河乡司法所、大通乡司法所;
黑水法庭:安定镇司法所;
万宝法庭:那金镇司法所、万宝镇司法所、东升乡司法所、万宝乡司法所、胡力吐乡司法所;
永茂法庭:野马乡司法所。
4、各立案点工作时间:
上午:8:30-11:30;下午:1:30-5:00;(冬季)
上午:8:30-11:30;下午:2:00-5:30;(夏季)
每周一至周五全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