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案点立案范围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:

1、院本部立案大厅负责办理洮南市区内的普通民事案件。

2、六个派出法庭立案点分别办理各派出法庭管片内的民事案件:

黑水法庭:向阳、二龙、车力、安定、增胜、福胜、玉米双胶场、洮府;

万宝法庭:那金、煤窑、胡力吐、东升、万宝镇;

福顺法庭:幸福、福顺、兴业、大庄马场;

市郊法庭:二龙、向阳街道;

大通法庭:大通、聚宝、蛟流河;

永茂法庭:野马、永茂、瓦房。

3、巡回审判点分布情况:

市郊法庭:二龙司法所;

大通法庭:蛟流河乡司法所、大通乡司法所;

黑水法庭:安定镇司法所;

万宝法庭:那金镇司法所、万宝镇司法所、东升乡司法所、万宝乡司法所、胡力吐乡司法所;

永茂法庭:野马乡司法所。

4、各立案点工作时间:

上午:8:30-11:30;下午:1:30-5:00;(冬季)

上午:8:30-11:30;下午:2:00-5:30;(夏季)

每周一至周五全天。